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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 (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及预算申报 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06-18
  湘国土资发〔201535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 

  现就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安排及预算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严格立项条件,安排的项目必须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立项条件要求。项目实施后,能有效改善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条件,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的维持;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改善村容村貌和农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项目安排意见 

  (一)各市州控制额度综合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灌溉水田保有量、新增费缴费情况及以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等因素进行测算,以市州为单位下达控制额度,各市州具体控制额度见附件1 

  (二)各市州可参照省分配额度的原则,合理安排本辖区内项目。项目安排要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和《湖南省土地整治规划》重点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区域倾斜,已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县的县市区,不再安排。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应安排不少于一个项目。 

  (三)各市州安排的“先建后补、以补促建”项目不得少于两个,具体按《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以补促建”试点方案》执行(见附件23)。试点村由市州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组织相关县市区确定。 

  (四)项目安排要与实施能力挂钩,重点支持地方政府重视、项目组织实施能力强、完成任务及时、群众积极性高的县市区。2015930日前未完成2013年(含2013年)之前各级各类土地整治项目的施工、验收、网上报备和资料备案工作,或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存在严重问题,设计执行差、变更管理不规范的县市区,不得安排项目。 

  (五)已实施了新增粮食产能田间工程、基本烟田土地整治等涉农工程的区域,原则上不得重复安排项目。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项目区自然条件优越,水源、土壤和地质条件满足工程要求,基础设施较好,具备基本的农业生产条件;项目区内无土地权属争议。 

  (二)规划条件。所选项目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湖南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以及城乡建设、农业发展、水利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 

  (三)实施条件。申报项目须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财政、农业、水利、林业、交通、农开等相关部门论证通过。项目区群众热情高,配合支持力度大,实施环境良好。 

  (四)技术条件。项目申报应满足项目选址、新增耕地等技术条件(见附件4)。 

  (五)其他条件。项目实施应与新农村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相结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支持能实现土地整治、农业产业化、土地流转、扶贫、特色和生态农业等多目标融合的项目优先立项。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市州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组织所辖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根据本通知要求,开展项目选址踏勘,并充分征求当地乡镇、村组和群众意见,确定项目区范围和“先建后补、以补促建”试点村。对县市区拟定的项目区,市州要进行实地核查,确保选址符合要求。 

  (二)项目区确定后,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或村集体(“先建后补、以补促建”项目)组织开展项目测量、可研及概算编制等前期工作。 

  (三)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对项目可研进行初审,市州国土资源局组织对项目可研进行审查,决定是否立项。 

  (四)对于已立项的项目,由县市区国土资源局或村集体(“先建后补、以补促建”项目)组织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设计和预算。 

  (五)市州国土资源局会同财政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审查后,于20163月底前联合行文向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申报项目预算,同时报送项目资料,逾期未上报的不再受理。(提交资料清单见附件5 

  (六)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组织对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查,通过后下达资金。 

  五、其他要求 

  (一)各市州必须按照两厅要求,安排好“先建后补、以补促建”试点项目,要根据资金情况,组织所辖县市区按照“村支两委积极性高、组织协调能力强、自筹资金能力强、建设规模适中”的原则,合理确定试点村。 

  (二)项目区范围确定后,县市区土地整治机构应组织项目区所涉及的村组成立由村干部和高素质、有威望的村民代表组成的专门小组,配合完成设计意见征求工作。县市区级土地整治机构应以村为单位,安排专人,参与项目管理全过程。 

  联系方式: 

  省国土资源厅 耕保处   成勇翔    0731-89991123 

               财务处   唐道华    0731-89991251 

  省 财 政 厅  经建处         0731-85165150 

  省土地整治局 计划科         0731-82214613 

    

  附件:1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控制额度表 

  2.湖南省农村土地整治“先建后补、以补促建”试点方案 

  3.“先建后补、以补促建”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4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技术要求 

  5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6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及填报说明 

  72016年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情况汇总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    湖南省财政厅 

  201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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