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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全面启动2017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査工作 市县2月底前完成 省级3月上旬开展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7-02-22

为及时掌握全省地质灾害隐患发展变化情况,科学编制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扎实做好2017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近日,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市州、县市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做好2017年汛前地质灾害排査工作。

《通知》要求,在县市区全面排查辖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的基础上,市州负责对辖区威胁50人以上、100以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省级负责对全省威胁100人以上、险情重大、拟列入2017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教育、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国资、安监、旅游、铁路、电力、通信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地质灾害排查,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和指导。各地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重点加强对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危险区内的学校、医院、集镇等人口密集区和切坡建房、沟口建房可能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以及矿区、重要交通干线、山区公路、重要设施和在建工程、库区及沿江沿河、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和地段的排查,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确保不留盲区死角。排查结果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逐级汇总上报,并分级分类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信息台账。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排查结果由该部门和单位负责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单位备案。 

在排查过程中,各地要对已登记在册、险情仍未消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和监测责任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核实,防灾和监测责任人因县乡村换届发生变化的,要及时予以调整充实,确保每处隐患点有l名以上群测群防员负责监测。对排查过程中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就地明确防灾责任主体和防灾监测责任人,设立警示标志,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制定应急预案,为群测群防员配发《地质灾害监测记录本》,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工具。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险情,当地人民政府要安排或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防治经费,并迅速组织力量实施应急处置,确保汛期安全。省级排查组要结合汛前排查工作,检查各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各类项目进展、资金使用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准备情况,督促落实防灾措施。 

开展汛前地质灾害排查是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通知》强调,排查工作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由国土资源部门具体牵头、相关部门协同,地质环境监测机构和专业地勘队伍为技术支撑,乡镇干部和村组骨干、群测群防员共同参与。各地要充分利用1:5万地质灾害详查、中小学校地质灾害补充调查、重要县城及集镇地质灾害勘查等成果,结合20l6年汛后核查和群众报灾报险情况,制定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规定完成时限,按时上报相关信息,确保市县排查工作在2月底前完成。省级排查工作将在3月上旬开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通知》进一步强调,各地要结合汛前排查工作,大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努力提高基层广大干部群众识灾防灾能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媒体,创新培训方式,拓宽宣传渠道,普及防灾知识。继续组织基层干部和居民群众、厂矿职工、中小学生观看省应急办制作的《公众应急知识》动漫片和省国土资源厅制作的《珍惜生命安全,防范地质灾害》等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片,并通过发挥省内外鲜活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强化基层干部群众主动防灾意识。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和《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指南》的要求,因地制宜大力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努力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秦梦/文  萧欣/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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